1.在学院党委、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组织、指导、协调和处理学院涉及学生工作方面的管理、教育、服务工作。
2.负责指导、协调专兼职辅导员、班主任工作,做好考核与评定工作。
3.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。组织开展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、形势政策教育、法制教育、纪律教育、国防教育、安全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校纪校规教育等。
4.负责学生的学风建设工作。
5.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,协助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。
6.负责组织、协调勤工助学、贫困补助工作,开展“国家助学贷款”工作,做好助学金、特困补助的管理工作。
7.负责学生的各项奖惩工作,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和教育工作。
8.负责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,学生思想状况的调整与分析工作。
9.负责新生迎新、入学教育与军训工作。
10.负责毕业生就业教育、就业指导和毕业生离校工作。
11.完善学院学生应急工作机制,做好校园突然事件的应急工作。
12.协助做好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。
13.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。
14.协助做好学院招生宣传工作。
15.做好学工办日常管理工作和文档管理工作。
16.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工作。